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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022-09-23 08:39:4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报名人员为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

  (6)在整个引才工作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时开展。资格初审期间,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由用人单位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用人单位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审查的理由,并可重新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样例见附件3,一式两份)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一式两份)

  (4)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5)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一式两份)

  (7)《回避承诺书》(一式两份)

  3.复审工作在人岗相适评估前集中开展,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携带报名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本公告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楼一楼大厅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复审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人岗相适评估范围人员参加评估。

  4.本次引进人才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

  5.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报名至聘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人岗相适评估

  1.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5人的岗位,加设笔试环节,加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5人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5人的,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

  2.人岗相适评估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岗相适评估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鄂伦春自治旗乌兰牧骑、鄂伦春中学、鄂伦春自治旗民族职业高中、鄂伦春自治旗体育馆岗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即6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议定)。

  4.人岗相适评估过程(含加试环节)由主管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全程监督,评估认定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四)档案审核

  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进入档案审核环节的人选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1.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对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