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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022-09-23 08:39:4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满足我旗事业单位发展和实际工作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鄂伦春自治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开展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35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该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操守;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且符合《岗位需求目录》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取得日期截止报名之日前。

  2.符合下列学历(学位)、职称条件之一:

  (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起点本科除外),取得相应学位,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

  (2)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

  (3)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双师型”人才,所从事专业符合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岗位需求的;

  (4)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需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3.年龄条件

  年龄为18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9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报名要求

  (1)可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情况由报名人员与用人单位沟通(具体联系方式见《岗位需求目录》)。报名人员登录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elc.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于报名截止日期前(2022年9月29日17:00前),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材料送至用人单位。网络报名需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网络报名电子邮箱(具体报名地点、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见《岗位需求目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9月29日下午17:00)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