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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2022-09-23 08:41:55   地区:湖北   浏览:0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拓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加快我市人才聚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2个事业单位,3个岗位,共招聘5人。详见《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符合招聘对象条件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所必需的条件见《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

  1.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2022年12月31日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2.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但已或曾被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除外。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发布《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下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编号,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打包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邮箱:

  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913076479@qq.com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109031896@qq.com

  (1)《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需本人在报名承诺处签字);

  (2)工作简历;

  (3)身份证;

  (4)学历及学位证书;

  (5)近期免冠登记照。

  3.报名须知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