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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警察学院招聘公告
2022-09-20 17:01:55   地区:吉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创新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人社联〔2020〕134号)精神,吉林警察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吉林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下半年吉林警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硕士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6日—2004年9月16日期间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6日—2004年9月16日),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9月1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2年硕士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至10月3日16时。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由吉林警察学院受理。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21342408@qq.com,电话:0431-81108077。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含电子版照片),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岗位需求的材料扫描件,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年限放宽到2023年7月31日。

  (四)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经向招聘主管部门请示后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院电话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院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