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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郴州市桂东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9-18 09:02:46   地区:湖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备案,桂东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1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桂东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x.gov.cn)。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桂东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其他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10.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