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医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逾期未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学术规范、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泉州市中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请提前阅读《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进入医院应佩戴好口罩,须携带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检测报告为正规医疗机构纸质报告或应在闽政通上可查询)且考试当天本人动态“福建健康码”(闽政通APP)为“绿码”及体温正常,经查验健康状况合格后进行登记方可入院,并于开考前签署承诺书。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如考核、体检通知等)将通过泉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因报考人员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最终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所有落选考生中考核成绩合格的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8121010。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泉州市中医院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泉州市中医院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高级职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泉州市中医院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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