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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泉州市艺术馆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2-09-02 14:52:38   地区:福建   浏览:0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用人选,并在泉州市艺术馆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或调动手续。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者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开招考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确定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与艺术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将约定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通过资格审查且确认参加考试考核人员,请关注泉州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规定。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请提前阅读《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进入考点应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出示身份证及“福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旅居史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并于开考前签署承诺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中共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55307。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艺术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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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泉州市艺术馆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2.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泉州市艺术馆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