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汕头仲裁委员会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2022-09-02 11:58:56   地区:广东   浏览:0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所提供报名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资格审核

  我委对应聘人员网上发送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的电子邮箱发送准考证。面试报到时,对应聘人员的证件资料进行复核校对,报名提交的证件资料必须与面试报到时提供的证件资料原件一致。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1)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具体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发放到应聘人员报名所用的电子邮箱)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沟通、语言表达等能力水平。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

  2.公布入围体检人选

  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名次,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汕头仲裁委员会另组织一场考试确定名次。入选体检考生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仲裁委员会官网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组织实施,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我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头仲裁委员会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委按《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留意相关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及时查阅成绩及有关公告,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将通过电子邮箱发给考生。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由汕头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由汕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六、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及电话:汕头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54-8836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