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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汕头仲裁委员会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
2022-09-02 11:58:56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统一部署,于1996年由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粤东地区最早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立案联络室、经济科技仲裁室及民事房地产仲裁室。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5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仲裁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机关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执行。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限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合格的基础上,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本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和汕头仲裁委员会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zcw/)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要求提供的报名表、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hantouzcwyh@126.com,收到报名材料后将通过邮箱发送收件回复。

  3.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1)按要求内容认真填写《汕头仲裁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需附照片,并在本人承诺签名处亲笔签名后扫描(需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及扫描件,填写内容应保持一致);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学历证书及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汇总、压缩成文件包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