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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长春市招聘产业紧缺人才公告(11号)
2022-08-31 15:09:12   地区:吉林   浏览:0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签约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签约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签约条件的,取消其拟签约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签约;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签约的,按程序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签约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拟签约人选资格。

  (三)报考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签约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签约人选资格。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签约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

  (四)递补。在办理签约手续前,由于任何原因,取消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由招聘单位自主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规则为:在企业引才和事业留才两场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企业引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已办理签约手续后离职的,不再递补。

  (五)服务期管理。在企业服务期间,招聘人员和企业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实行企业人员管理,享受企业人员相关待遇。按照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开展试用期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服务期内招聘人员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事业单位相关条例及管理制度。

  招聘人员在企业服务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有意愿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相关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按照《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办理事业单位进编手续。

  招聘人员凡出现下列情形的,一律取消事业单位进编资格。①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②服务期满本人自愿选择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③服务期内出现辞职、辞退、调离、转岗、犯罪等情况,凡未满服务期限的;④患有重大疾病,不符合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⑤其他不符合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继续留任条件情形的。

  十、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的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http://www.ccrjk.com)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人社部门电话:0431-89874507、8987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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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2年长春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产业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