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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长春市招聘产业紧缺人才公告(11号)
2022-08-31 15:09:12   地区:吉林   浏览:0

  3.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9月9日14:00)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4.审查截止时间为9月9日17:00。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进行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仍不合格、因离报名截止时间过短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5.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认。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的时间、地点、形式等,由各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

  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三)在编在岗人员须携带《同意报考证明》。

  (四)留学回国人员,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除须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聘考试

  (一)初试筛选

  初试筛选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含)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3(含)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初试筛选的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初试筛选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各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超过1:3(含)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为“企业引才”面试和“事业留才”面试两部分,均采取结构化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签约人选。

  1.面试时间和地点

  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1)“企业引才”面试主要由用人单位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水平。

  (2)“事业留才”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是否符合事业单位的入职要求。包括考生的政治意识、思想品德、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

  3.人选确定

  考生先后参加“企业引才”“事业留才”两场面试,两场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按照“企业引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如“企业引才”考试成绩相同,由用人单位进行加试。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或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均取消拟签约人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