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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8-31 11:56:33   地区:吉林   浏览:0

  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考试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长春经开人才网、长春经开人才微信公众号。

  3.面试人选确定: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在1:3比例内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可作为体检、考察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5.拟聘人选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通过加试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调档环节,审档无误后,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经开人才网、长春经开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符合聘用条件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为2022年毕业生的,在办理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及人员管理

  (一)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按照《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录用后参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核定工资,并按照规定参加企业养老、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劳务派遣人员:与长春经开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兴隆山镇工作。首聘期三年(试用期六个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执行管委会统一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档案由经开区人才中心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