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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补充公告
2022-08-31 12:01: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宁夏 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民政厅  卫生健康委  司法厅关于实施“学前教师”“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通知》(宁教学〔2022〕127号)要求,结合报名、体检等实际情况,决定对贺兰县2022年“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进行补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数额

  2022年贺兰县“学前教师”基层服务专项计划进行补录17名,服务期限为两年。

  二、补录对象和条件

  (一)补录对象

  2022届宁夏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毕业生。

  (二)补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

  4.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须学前(幼儿)教育类、小学教育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6.同等条件下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三、补录程序

  “基层服务专项计划”补录工作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本次补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9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2.报名地点:贺兰县政务中心A座705室。

  3.所需材料:《2022年贺兰县“基层专项服务计划”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没有的不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检

  体检标准按《宁夏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为指定医院(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补录资格。

  (三)公布结果

  拟补录人员确定后,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派遣上岗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派遣拟补录人员到岗参加服务。

  四、待遇保障

  (一)“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以每人每年4.5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服务证书。

  (二)服务期内的“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等各类公开招考、招聘。

  (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四)“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必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须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