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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包头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2-08-29 10:26:5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表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商务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党政机关大楼6楼C634)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通过前期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方可开考。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后,市商务局将通过“包头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以及电话告知等形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符合引进条件人选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具体以结构化面试为主要形式,分值为100分,时间为8分钟,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达到1:3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同场面试人员平均分,且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在包头市商务局和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五)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按照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考察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具体内容为:

  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形式:由市商务局成立考察工作组,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调阅核查档案的方式进行,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已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考察结束后,在局党组会决定人选前,市商务局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我局工作等事宜。

  其他要求: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商务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七)会议研究和公示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市商务局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商务局网、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2-5618721。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办理聘用

  公示无异议,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书面报告,申请办理人事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