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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包头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2-08-29 10:26:5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进一步改善我局干部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提升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局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引进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包头市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职位表》

  二、引才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

  ①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②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A类36所,B类6所)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③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④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备注: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因学校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需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并于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要求:

  朝鲜语类1人。(详见附件1)

  6.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人员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其他: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包头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

  7.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及“包头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24: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包头市商务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PDF格式,本人签字后扫描),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数码彩照、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更新的学历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扫描件。以上资料须编辑到文件夹,压缩后以本人姓名+电话号码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btswjzgk@163.com,接受审核。

  (三)资格审查

  由市商务局结合公告要求与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市商务局将通过包头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及电话告知等形式,发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应复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