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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第三批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2-08-24 12:42:20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审核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监督保障

  监督咨询电话:0752-5562932(区纪委派驻区宣教局纪检组)。

  (二)实行回避制度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凡存在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违反回避规定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考生聘用后,由区宣教局统筹分配至各学校。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和区宣教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6.2022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内和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须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7.本次公开招聘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除个人主动辞职外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才可调离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公开招聘)。

  本公告由大亚湾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637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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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