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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2-08-19 22:38:46   地区:山西   浏览:0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以培养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合格师资和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主。学校前身,是与共和国同龄的山西省太谷师范学校和创建于1985年的山西省太行师范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经过70多年的辛勤耕耘与探索,学校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取得了卓越的办学成果,为晋中市乃至山西省经济社会特别是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规定,我校计划组织实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四)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与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6日至2004年8月16日期间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的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参与本次应聘。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役期满截至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