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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公告
2022-08-15 11:53:30   地区:河南   浏览:0

  (4)学历认证报告;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6)已就业人员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注意登陆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公告栏),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面试工作具体组织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公示公告”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具体由各县区卫健委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备案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卫健委对招聘情况进行汇总,会同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形成正式备案报告,按要求报省人社厅、省委编办、省卫健委备案。备案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中,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六、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

  财政保障按照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事权与支出责任有关规定执行。

  (二)纳入编制管理

  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