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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公告
2022-08-15 11:53:30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9号)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增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的要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及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破解基层卫生人才匮乏的瓶颈,夯实人才基础,助力健康洛阳。现结合我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实际,制定2022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共招聘224名。详见《2022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年龄要求

  各职位要求详见《2022年洛阳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年龄计算方法为: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实施方案

  2022年8月14日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招聘实施方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登陆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lyws.gov.cn/)公示公告栏,点击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申请。

  2.各岗位(专业)开考比例:报考县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学本科生岗位(专业)和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科生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专业),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他岗位(专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9:00---9月8日17:00。

  4.报名须递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资格审查:各县区卫健委指派1名熟悉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原则上当天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

  6.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详见报名网站。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