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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975人)
2022-08-11 17:06: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到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报考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毕业生)。

(四)确定为面向二道区社区“两委”成员开展专项招聘的拟聘人选,须在社区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进行明确,服务期满可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交流调动;确定为面向二道区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开展专项招聘的拟聘人选,须在社区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进行明确,服务期满可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交流调动。

(五)确定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基层治理专干岗位的拟聘人选,先在同一招聘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社区(村)岗位〔附件3备注栏中的社区(村)为选择范围〕,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

(六)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疫情防控

考生应及时主动了解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遵守附件5告知事项,从9月10日开始每日如实填写附件6,并按照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卫健委2022年4月编印的《新冠肺炎防控手册》(附件10)做好日常防护。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时间、考点及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九、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http://www.ccrjk.com)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各级人社部门电话: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5218955;

长春市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999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