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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0号)
2022-08-10 10:24: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增强事业单位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长人社联〔2016〕15号)等文件精神,长春市产业发展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0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9日至2004年8月9日期间出生),具有正高职称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8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8月18日每天9时至15时。

  (三)报名地点

  长春市产业发展研究院(具体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1001室)。

  (四)报名要求

  1.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所须材料(以下材料审核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1)《2022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0号)》一式两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

  (3)与拟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除需要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

  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当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