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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8-10 10:26: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四、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甘肃省委办公厅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甘肃组工网(http://www.gszg.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准考证》;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③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④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信息无法进行网络查询的、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在面试前划定笔试分数线,并通知应聘人员。

  3.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现场打分,成绩现场予以公布,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考虑。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通过甘肃组工网(http://www.gszg.gov.cn/)公布。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甘肃省委办公厅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委办公厅安排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自主体检的结果不能作为聘用依据,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甘肃省委办公厅派出考察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以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函调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有国外留学经历的,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3.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经甘肃省委办公厅厅务会会议研究后,在甘肃组工网(http://www.gsz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甘肃省委办公厅按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