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人员聘用
(一)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新招录人员有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等相关防控措施,面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面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有进入面试考场人员必须佩带口罩、体温检测<37.3℃、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为绿码,进入考场后必须进行登记。有本土疫情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并根据风险等级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请考生密切关注梧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如从中高风险地区到(返)梧必须符合有关隔离、核酸检测等要求,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7天内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监测的考生,还须提供社区、隔离场所等出具解除隔离纸质证明和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咨询电话:0774-3828343
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1号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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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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