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吉林长春市南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补充公告)
2022-08-06 09:58:02   地区:吉林   浏览:0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配备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77号)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5〕97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新时代文明实践专职工作者15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理论宣讲、文明乡风培育,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的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媒体报送、督导评估等机制建设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2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长春市城区、开发区的城镇户籍(不含九台区和双阳区)、国内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且符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下列人员:

  1.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2.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基础,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有一定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公益事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距离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优惠政策不足两年者不在招聘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有劳动收入的人均不在招聘范围内。

  特别说明:隐瞒相关就业、失业情况的,经核实不予录用,已录用人员经查实后予以辞退,已享受的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全部退回。

  (五)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南关区就业服务局一楼失业管理科(至善路668号)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

  报名人员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及2.3.6.7页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1张。

  注:高校毕业生提供《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吉林省零就业家庭认定及援助申请表》和共同生活成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2.3.6.7.9页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2份。

  报名人员需在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考试方式

  (一)考试采取计算机考+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按照录用计划和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综合成绩依次统一调剂。

  六、公示

  考试结束后,成绩会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长春市公益性岗位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