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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庆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4人)
2022-08-06 10:10:58   地区:甘肃   浏览:0

  (九)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调动)手续。聘用后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庆阳考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六查”入场查验。即扫场所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甘肃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37.3℃)、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纸质准考证。需要说明的是:考生需要提前将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新甘肃密接安全查询截图证明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进入考场后上交存档。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甘肃省疫情防控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境外、国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区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来自国境外人员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来自高风险区人员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观察措施,来自中风险区人员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措施。

  (三)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人社局(市考务办)。

  (四)应试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试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试人员要随时关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凡是通过报名审查、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应试(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招聘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必要时通过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和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试人员随时关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市委编办:0934-8237260

  团市委:0934-8221256

  市卫健委:0934-8855017

  市林草局:0934-8213849

  市司法局:0934-8225201

  市水务局:0934-8212539

  镇原县人社局:0934-7126262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934-8237602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4-8615069

  市委组织部:0934-8219300

  市人社局(市招聘办):0934-8687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