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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专场招聘优秀基层服务人员公告
2022-08-03 22:26:19   地区:广东   浏览:0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基层工作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将《考生查分登记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下载填写)及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三楼310室,联系电话:020-84232010)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工作证明材料等。

  考生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主考官打分高低顺序确定。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体检

  体检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组织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