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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专场招聘优秀基层服务人员公告
2022-08-03 22:26:19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事业单位集聚优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穗人社发〔2021〕18号)、《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组织部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海珠区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社区工作者的十六项措施(试行)>的通知》(海组通〔2022〕1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面向我区优秀基层服务人员专场招聘2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

  (一)招聘人数: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详见《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专场招聘优秀基层服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符合报考条件的海珠区现任在职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8月18日。

  (二)资格条件

  1.在海珠区任期满5年(累计满5年)且现任在职的海珠区社区党组织书记,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16日(含)后出生的】,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6日(含)后出生的】。

  2.在海珠区服务期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承担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居住点服务等任务,且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上述任务3个月及以下的任职年限可放宽至4年,3个月以上的任职年限可放宽至3年。由报考人员所在街道党工委严格审核,情况属实,需放宽任职年限的,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发布公示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党工委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附上佐证材料复印件。在报名时需上传报名系统,请考生提前准备。

  3.社区党组织书记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需注明任职时间)、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任期计算截至2022年8月16日。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符合招聘职位对应的学历层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至2022年8月18日(星期四)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职位说明: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

  4.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index.html)公布。

  5.笔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