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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源东丰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8-01 18:09:43   地区:吉林   浏览:0

  4.“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但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依据报考岗位按通知要求参加相关科目笔试。

  (二)笔试加分及年龄放宽政策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按最高等次加分(不累计),加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本人于2022年8月10日8:30-16:00携带本人报名表、身份证、退伍证件、毕业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择业期未就业承诺书、立功受奖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鑫达路1689号六楼)申请审核,联系电话0437-6218730,逾期未申请审核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东丰县征兵办、东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资格进行审验,经审验合格的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2.根据《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东丰县公办中小学工作满3年且经东丰县教育局确认已辞退的代课教师,符合招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条件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大专,代课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加分10分封顶(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该政策由东丰县教育局对加分资格、年龄放宽资格进行审核及加分分数确定,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经审验合格的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具体审核时间由东丰县教育局确定并通知报名考生,逾期未通过审核和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笔试加分及年龄放宽政策。

  (三)资格条件复审

  1.报考非“绿色通道”岗位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复审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复审人选。报考“绿色通道”岗位免笔试考生直接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因报名人数超过30人参加笔试的,按该岗位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参加复审。

  2.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和要求等事项,请考生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考生报名咨询电话”),并随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复审通知。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本人所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例如:本人报考时打印的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审时,必要时可调阅审查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在职人员参加资格条件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所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考生姓名、性别、入职时间、任职岗位、同意报考的明确意见、单位公章、签发人、联系人电话和日期。

  5.在资格条件复审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考生传真发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视为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对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