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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源东丰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8-01 18:09: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6.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并缴纳面试费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费80元/人,缴纳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讲课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相关要求等,详见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面试公告,考生漏看面试公告错过面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非“绿色通道”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绿色通道”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总成绩,因报名人数超过30人进行笔试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或总成绩不及格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六)成绩查询

  笔试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次数多)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其聘用资格条件。

  4.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规违纪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5.在公示前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非2022年毕业生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止2022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规定,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被聘用的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招聘单位名称为东丰县城内高中、东丰县城内初中、东丰县城内小学、东丰县农村小学、东丰县城内学校对应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公平公正和自愿公开原则,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优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选岗次序),由分数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单位岗位(单位岗位数量见附件1、附件2备注),具体方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并经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