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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锦州市凌河区招聘区属小学教师公告
2022-07-29 22:13:02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优化锦州市凌河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锦人社[2022]21号)文件要求,经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9日至2004年7月29日(含)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含)前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

  4.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详见附件《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职位信息表》)。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并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职位信息表》中注明“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属专门招聘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7.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

  ③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

  ⑤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以及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⑥凌河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在职的教师;

  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程序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lhqzf.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通过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锦州市凌河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lhq.lnxyxx.cn/)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9日(星期五)9:00至8月8日(星期一)16:00,逾期不可补报。

  2.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同意,填写《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其中上传的电子照片、现家庭住址以及有效通讯方式等严格按照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