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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7-13 11:57:40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网(www.njifdc.org.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9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等应聘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人事科(党建监察室)信箱,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格式注明。邮箱:njsyjyzp2022@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学信网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7)外语、计算机等资格证书;

  (8)获奖证书;

  (9)本人科研项目、成果、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以上材料除登记表(附件2)外,均须提供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综合考评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初审结果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

  2.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者在收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到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人事科(党建监察室)(南京市江宁区文芳路199号2号楼2409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后当场将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