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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包头市青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人)
2022-07-12 11:55:43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包头市青山区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包人社办〔2022〕14号)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市青山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资格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2022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1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具体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公岗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大学生公岗人员”是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招募符合条件未就业高校毕业,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务、社会矫正和管理农村牧区协理员等公共民生服务工作。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2022年7月11日(含)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选择“包头市青山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9:00—7月20日17:00;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转为普通岗位放在第二阶段再次进行报名;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7月23日9:00—7月27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签署《包头市青山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