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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春市“强医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6号)
2022-07-12 11:58:33   地区:吉林   浏览:0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创业有你‘就’在吉林”和市委、市政府“创业长春梦想成真”的倡议,大力营造毕业生留长就业、扎根长春、助力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招才引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强医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4家事业单位,66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41名。详见《2022年长春市“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吉林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形式,最终以教育部认证时间为准)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6.护士岗位的拟聘人员应具有岗位所需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但鉴于新冠疫情影响,此次招聘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先上岗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5.毕业后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1.信息发布:本次招聘的岗位信息在吉林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的就业信息网进行公告发布。

  2.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须于7月15日前向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以压缩包形式上传PDF版本的以下材料,并拨打招聘单位电话予以确认。

  (1)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已如期毕业但未颁发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2年长春市“强医计划”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加盖院系、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简历(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

  (4)本人成绩单。

  3.报名要求:一是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二是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