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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季度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1人)
2022-07-02 22:36: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A类考试类型岗位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C类考试类型岗位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

    考试各项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选岗及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确定体检人选前还需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现场选择就业单位。如考生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确定体检人员的标准进行优先选择。因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体检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璧山区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璧山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做一次性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