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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廊坊永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7-01 23:14: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我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永清县2022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发布公告

  2022年7月1日,在永清县政府网站(http://www.yongq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至2004年7月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对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的要求:

  1、报考人员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3、对于高校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通过,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取证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需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