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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北理工大学第三批招聘公告(河北)
2022-06-28 22:39: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3.面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教辅岗位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答辩方式进行(试讲/说课教材和内容在本人应聘岗位专业课程范围内自选)。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显著位置张贴并在学校网站(http://www.ncst.edu.cn)公布。

  管理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演讲答辩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场外显著位置张贴并在学校网站(http://www.ncst.edu.cn)公布。

  4.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测试、科目二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2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最终总成绩由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st.edu.cn)公布。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1.退役士兵;2.烈士子女或配偶;3.残疾人;4.学历(学位)较高者;5.工作经历较长者;6.中共党员;7.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8.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试,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可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笔试成绩、最终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拟聘人选将在河北人社网、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5-8805129(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

  技术咨询电话:0315-2802571

  监督举报电话:0315-8805082(华北理工大学纪委办)

  0311-6690884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点击下载>>>附件1-6

  1.2021年华北理工大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2021年华北理工大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1年华北理工大学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4.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格式)

  5.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