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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华北理工大学第三批招聘公告(河北)
2022-06-28 22:39: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医为主,理、经、管、文、法、艺、教等多科性协调发展,具有留学生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等教育类别和层次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坐落于环渤海湾中心地带河北省唐山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7人;

  2.教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8人;

  3.管理岗位:13人;

  4.专职辅导员岗位:4人。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年龄等条件,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服务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同等情况下优先;

  6.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还需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或辅导员工作经历;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报名和缴费等有关事项,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