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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盘锦市大洼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06-22 13:31: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盘锦市大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为集聚和储备一批高层次优秀人才,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大洼区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招聘优秀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到我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22年应届毕业生60名左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3.报考人员年龄截至2022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不列入招聘范围。

  5.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过班级干部,校、院级学生会或社团职务1年以上;

  (3)在大学就读期间,被评选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获得国家级大学生竞赛奖项的。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政策待遇

  (一)培养使用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锦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来我区工作后培养使用方式如下:

  毕业生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与大洼区党建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全日制本科生在园区、乡镇(街道)开展岗位实践锻炼;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园区中层副职、乡镇(街道)党政副职岗位跟岗锻炼,时间为2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组织部门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聘用到七级普通管理岗位(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聘用到八级普通管理岗位(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本科生聘用到九级管理岗位。

  博士研究生跟岗锻炼结束后,经考核优秀的,聘用到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正科级领导职务)。在事业单位七级管理岗位工作2年后,经考核优秀的,可按《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调入党政机关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1年。

  硕士研究生跟岗锻炼结束后,经考核优秀的,聘用到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副科级领导职务)。在事业单位八级管理岗位工作2年后,经考核优秀的,可按《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调入党政机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1年。

  聘用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来源,由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二)补贴补助

  1.租房补贴。有住宿需求的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提供五年租房补贴1500元/月。

  2.购房补贴。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大洼区域内购房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

  在大洼区工作不满5年离开大洼的,须全额返还聘用期间享受的租房、购房补贴款。

  (三)其他政策待遇

  1.配偶安置。聘用人员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原身份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

  2.子女入学。聘用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才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至区内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