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2年赣州市石城县面向社会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2022-06-21 23:09: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积极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教育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优化全县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石城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教育人才到县任教,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城区中学教师15名,乡村中小学教师20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石城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对无人报考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剂到其他学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专业、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1.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详见《石城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

  2.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2年修订)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

  3.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乡村中小学教师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1)城区中学教师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乡村中小学教师要求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报考人员须取得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需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6)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