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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滁州明光市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2-06-14 22:09:37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明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明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在明光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2022年度明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在编教师4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2022年度明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职责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可凭《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可凭“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合格证报名。聘用后在试用期1年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中明确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时间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30周岁以下”为“1991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2年6月13日起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inggua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安徽省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明光市龙山路66号)。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