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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淮北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2-06-13 11:14:52   地区:安徽   浏览:0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其具体事宜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市直学校岗位在淮北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同一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市、县(区)教育局按规定在三级甲等以上(县、区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统一体检,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淮北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拟参加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市、县(市、区)按照规定在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如同一岗位涉及多个用人学校,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底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享受“先上岗、再考证”政策考生,对2022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做要求)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