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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黄埔广附教育集团招聘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2-06-10 16:55:39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州市黄埔广附教育集团,于2020年5月由黄埔区教育局与广大附中教育集团合作成立,以黄埔军校中学、黄埔军校小学为核心校,着力打造办学一流的国防教育特色品牌。为满足集团高起点教育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到黄埔广附教育集团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黄埔区教育局联合黄埔广附教育集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黄埔广附教育集团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4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黄埔广附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在资格复环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2022年毕业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进行报考的,同时应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进行报考的,同时应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还须具有一年及以上全日制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报名时正在全日制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前一天。

  4.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