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
1.初选人员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标准》、《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秘人〔2004〕5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如初选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初选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前述同分规则处理)。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与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合肥幼教集团官网(https://www.hfyjjt.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依次递补。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方式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设立人才储备库,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初选人员均进入人才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自拟聘人员公示期结束后1年内有效。如遇到主动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所空名额从人才储备库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合肥幼教集团教职工工资绩效实施办法(2021修订)》执行,享受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等。
五、其它
(一)现场考核费用80元/人(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二)招考咨询电话:0551—62535820/0551—62535755;
监督电话:0551—62535832;
报名故障技术咨询电话:0551-65127522。
合肥幼教集团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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