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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庆阳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06-08 20:20: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三)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市直交通系统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交叉复审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逾期未提交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应聘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大于5︰1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专家、领导和外聘考官组成。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①应聘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等于或小于5︰1时,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总成绩,面试达到80分以上者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

  ②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资格复审与体检

  拟聘人选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2022年7月30日前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收齐材料后,主管部门再进行复核,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核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复审,市交通运输局复审无误后在庆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后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级工资。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5年,5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规定条件引进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享受相应优惠政策:1.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2.“双一流”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六、有关要求

  1、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所有考生必须认真落实兰州市疫情防控政策(兰州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附后),同时需及时关注兰州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公告,并遵照执行。因本人执行疫情防控政策不到位而影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所有考生要积极做好防疫工作,除进入面试考场和核查身份证时可摘取口罩外,其他时间一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向工作人员提交抵兰车(机)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卡,说明近期行程。对于刻意隐瞒行程、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按失信行为处理,将坚决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