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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韶关南雄市“青年人才”暨医疗卫生类人才招聘公告
2022-06-08 20:19:55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切实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卫生人才结构,满足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南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韶关市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引进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市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2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6月7日至2004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新酬待遇

  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人员,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一)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二)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三)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按照省人社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参加2019年以来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以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2021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考试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报考人员须查阅招聘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方式报名,应聘者请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所有证书证件等报名材料须为原件扫描并合成一个彩色PDF文件,编辑好邮件主题(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最高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rsgnxwj@163.com)。

  1.《南雄市2022年“青年人才”暨医疗卫生类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贴电子照片,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3.学历及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