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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太原市清徐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2022-06-08 20:20:13   地区:山西   浏览:0

  报考“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人员需提供村(社区)任职、考核情况及任期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上一级党(工)委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六)面试

  面试前,在公开招聘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媒体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通过应聘人员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有并列名次,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媒体发布。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进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安排进行一次复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相应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学历、资格及干部人事档案等信息材料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递补与调剂

  1.考生书面提出申请放弃资格或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确认不参加体检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以及考察不合格而形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报考此岗位人选范围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无递补人员形成岗位空缺的,在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选范围内,结合报考人员意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调剂。

  递补和调剂截止时间为县人社局通知上岗后15个工作日之内。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清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清徐融媒等相关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聘用和管理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并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填写《清徐县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审批表》,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如试用期内辞职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2.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人事、工资、入编手续,无空编的,可暂时使用周转编制。聘用人员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时间),服务期内,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服务期满后,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安排,鼓励继续在村工作。

  3.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任职定级和岗位聘用时享受太原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4.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不按时提交报到手续(报到证、人事档案等)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须知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是在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组织的,考生须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及时掌握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