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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太原市清徐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2022-06-08 20:20:13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持续推动村(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按照“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工作要求,坚持倾斜基层、强化基层导向,重点充实全县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力量,经研究决定,使用乡镇事业编制公开招聘17名硕士研究生到村(社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实行定岗招聘,按岗报名。

  设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一般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清徐县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条件;

  5.自愿到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7日以后出生);

  7.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人员服务地在山西省范围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派出地为山西省,以及入伍前为山西省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到2022年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9.报考“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条件:山西省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人员)且到2022年6月7日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先后担任上述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上述职务的不重复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5.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

  6.未满录(聘)用岗位规定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见习)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