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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06-06 09:50: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宁夏 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宁党办发〔2020〕48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精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红寺堡区教育教学需要,拟面向全国选拔一批高中阶段紧缺学科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6.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7.留学生归来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25名,其中高中教师14名、中职教师11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等详见《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优先招聘,相应岗位招聘人数减少。硕士研究生招聘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3:1且不超过6:1的,采用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不足3:1的,由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保留该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合格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6:1的,增加笔试环节,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认参加面试人选。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2年6月2日(星期四)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ongsibu.gov.cn/)、“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此次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下载《吴忠市红寺堡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与个人简历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招聘邮箱:hsbjy5091878@163.com。审核通过应聘人员收到确认邮件后视为报名成功,对因网络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未接收到邮件,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