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公告
2022-06-02 16:22:45   地区:广东   浏览:0

  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2]20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义务;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岗位

岗位

人员类别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专业要求   

学历

性别

条件

清洁工(01)

后勤服务类

2

社会人员

不限

初中及以上

不限

年龄18-45周岁,持有健康证,清远市户籍。

保安员(02)

后勤服务类

1

社会人员

不限

中专及以上

不限

年龄18-40周岁,持有健康证,清远市户籍。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至7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时间共2天。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行政文化中心机关饭堂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应聘求职表(考生到现场填写)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五、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疫情期我局将按要求做好有关考试场地、人员等防控措施。

  1、确定面试对象。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