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架设人才助力企业发展桥梁,搭建培养锻炼干部平台,解决企业人才短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拟面向扶余市户籍适龄青年专项招聘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使用方向
本次扶余市“青年人才助企腾飞计划”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企业)10名。考生录取后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以该身份由扶余市委组织部派遣到扶余市域内各企业,为企业提供服务,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在企业服务期满后,招录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根据企业需求和个人意愿,经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可以回到编制所在事业单位工作,或放弃事业编制选择留在所服务的企业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招聘范围为具有扶余市户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含2022年毕业的扶余市户籍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扶余市“青年人才助企腾飞计划”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企业)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扶余市户籍(落籍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5月31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具有扶余市户籍,落籍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30日(含5月30日)或高考时户籍在扶余市,现户籍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3.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7.扶余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可以报考;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8:30至6月11日15: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www.jlrcks.com.cn/),按照提示和要求,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不戴眼镜)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jpg格式,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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